這是瑞典書市雜誌SvB做的一項迷你問卷調查。
問:誰有資格自稱作家?

Mats Söderlund(瑞典作家協會會長、作家)答:
這很清楚是良知問題。如果你覺得自己確實是作家,就可以自稱作家。不管是在著作已經出版之後或者是在尚未有著作出版之前都可以。

Johanna Ögren(Bokhora.se「書婊子」網站)答:
關於何時可以開始自稱作家,這有明確的規定。不過我認為應該可以稍微放寬兩本出版書籍的規定。作家是一種狀態,而不是某種測量值。

Ida Jessen(作家)答:
這是個性問題。我是在獲得國家藝術基金會的三年獎助金之後,才開始對外以作家自稱。我真羨慕那些在出版了第一本書就很直接稱呼自己是作家的人。我心想,他們肯定知道自己寫的書很棒吧。(酸?)

Ola Larsmo(作家)答:
正式規定是,必須在出版了兩本書之後,才能向瑞典作家協會申請會員資格,這是很好的最基本條件。不過在媒體界,大家都自稱是作家及什麼的,彷彿作家不是真正的職業,像是作家及歌手、作家及記者、作家及走鋼索的人……。作家要不就是職業,對於投入這項職業的人有一些專業要求,不然就不是。